張謇“實業儒學”思惟述評
作者:孫欽噴鼻(江蘇省社會科學院哲學與文明研討所副研討員)
來源:《學海》2024年第4期
摘要:張謇身為近代有名的平易近族實業家之一,不僅僅是中國近代化、工業化的先驅人物,更是經由包養傳統儒學陶冶,投身實業的典范人物。他不僅將傳統的“工商末務”觀念轉變為“國以農工為本”,強調“實業賅農工商”,並且由實業“及教導,又及慈悲”。他認可儒學的基礎價值和品德規范,強調“立人之道,以義以仁”,呼吁資本與勞工的息爭以及對貧富問題的調節。張謇所體現的儒學與實業的結合,說明“實業儒學”作為儒學發展的一種形態是值得探討和踐行的。
關鍵詞: “實業儒學” 張謇 農工商 慈悲 立人之道
就本日中文學界而言,對現代性(或啟蒙)的反思蔚為年夜觀,(1)但必須指出的是,反思、批評現代性絕不是推倒一切現代文明(物質和精力文明),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通過從頭回溯、詮釋分歧文明的傳統思惟資源,為現代社會供給和扶植一個更寬廣、更多元的思惟文明泥土,以消解現代原子式個體主義、虛無主義等意識形態對意義世界懂得的掩蔽。換言之,在古今中西問題上,既要反對那種將“傳統”與“現代”對立起來的思維形式,又要防止極端守舊論者“自覺信古”(2)的傾向。
本文不以明清之際商人階層的興起為例,而以清末平易近初張謇這位近代平易近族實業家為例。在筆者看來,后者更能準確地回應韋伯的疑問,即中國為什么沒有發展出東方式的現代資本主義,也更能有用地回應儒家倫理能否如韋伯所言不克不及為中國式資本主義的出現供給精力的基礎。來由有二:第一,清末平易近初近代實業的興起合適嚴格意義上的關于“資本主義”的定義,即東方近代工業反動以后出現的經濟生涯情勢;第二,作為近代平易近族實業家的典范人物,張謇秉持儒家倫理精力以興辦實業,其“興實業”由明清之際“求實用”“明體達用”等“實學”思惟演變而來,是儒學內部一條通往近代機器工業的思惟與實踐路徑。(3)概言之,比擬于16世紀末17世紀初興起的商人精力,這種源自關注地理、地質、經濟諸事的明清之際的實學精力,無疑是清末平易近初近代中國資本主義發展的內在思惟本源之一。
“國以農工為本”
雖然近來也有不少學者關注傳統治生、謀食、制產等問題,(4)但不成否認,傳統儒家思惟仍以“謀道不謀利”為主流,即使明末清初“士”“商”包養網比較合流,也只是暗潮;而傳統的義利之辨、農工商本末之辨等問題發生最基礎的思惟變化,卻發生在清末平易近初。承擔這一思惟觀念除舊更新之任務的主體是近代平易近族實業家,此中張謇是傳統士年夜夫與近代實業相結合的代表人物,是“實業儒學”的典范人物。
張謇身為清末狀元、翰林院修撰,走的是傳統的士包養網人讀書出仕之路,熟讀經書、研習經義策問之文,是其日常之務。其在《柳西草堂日記》中常記載“讀文”“作文”“寫字”等事,自述從“5歲到7歲,讀《三字經》《百家姓》《神童詩》……《孝經》《學》《庸》《論》《孟》畢”,13歲讀完《論》《孟》《詩》《書》《易》等,14歲讀《禮》《年齡左傳》,且作詩并“制藝成篇”,15歲讀《周禮》《儀禮》,20歲讀《通鑒》,21歲讀《三國志》,22歲讀《晉書》等。(5)但因時代風云際會,此一傳統途徑卻不得不發生折轉。1894年,張謇中狀元,不久丁父憂,賦閑在家,對張之洞舉薦、委派他在家鄉通州興辦紗廠一事,甚為贊許,他回復張之洞曰:“公包養網所請借洋債千萬,分辦絲紗廠,合官紳商平易近之力通籌抵抗,甚盛情也。”(6)對此因緣際會,張謇曾屢次談起。1913年,他自言:“不才自前清成進士后,默察世界之年夜勢,諦觀內政之狀況,知時局不成與有為,即絕意宦途,愿為社會稍效微力”,又“堅信非振興實業,缺乏以應用厚生而正平易近德”。(7)
于是“自脫離科舉后,投身實業界,適當中國否塞之時”,(8)面對這般時局,張謇在提出編練陸軍、亟治海軍、廣開學堂外,還強調“速講商務”和“講求工政”。張謇借助對先秦儒家經典的解讀,對后世迂儒“末務”之見提出批評。當然,這不是說張謇對農業不予重視,他指出:“上溯三代,旁考四洲,凡有國家者,立國之本不在兵也,立國之本不在商也,在乎工與農,而農為尤要。蓋農不生則工無所作,工不作則商無所鬻,相因之勢,理有當然。”(9)可見,就農工商三者的關系而言,張謇雖認為“農為本”,所謂“全國之年夜本在農”,但也不輕視商,認為“本日之先務在商”,這是因為“不商,則農無輸產之功”。(10)概言之,在張謇看來,“商農者,生平易近治命,國計之原,以其本末相資而為用者”。(11)
張謇重視農工商,雖分本末,但并不偏廢,認為:“實業之曰農、曰工、包養網比較曰商者”,是人類之“不成或缺者”,因為“國民之生涯本此,即教導之目標在此”,即以一國之年夜勢而籌劃,則“賴農而生者十之五,賴工而生者十之三,賴商而生者十之二”。(12)張謇強調興實業與國家富強親密相關,所謂“國非富不強,富非實業不張”,呼吁努力于“農工商”,(13)認為“士競學,農、工、商競業,而全國乃無不年夜之族,無不昌之國”。(14)簡言之,農工商兼重,即是張謇所謂的“實業”,即“實業賅古農、工、商、礦,今聲、光、電、化包養,事有越于《周禮》地官、冬官之外者”。(15)他指出:“實業者,西人賅農工商之名,義兼本末,較中國漢以后儒者重農抑商之說為完美。”而就傳統論題中“本對末而言”,張謇給出的解釋是“猶言原委,義有先后而無輕重”。這是說,傳統的“農本商末”其意是原則上有“先后”之序,但卻沒有輕重之分。並且《尚書年夜傳》舜“販于頓丘,就時負夏”以及《史記》“舜耕歷山,漁雷澤,陶河濱,作什器于壽丘,就時于負夏”中所謂的“就時”,即是“若乘包養網價格時射利也”。這是說,舜“無論耕漁之為農,陶與作器之為工,就時之為商”,確有包養網其事,假如舜只是作自了漢,但舜二年景邑,可見舜之“實業發達”,如若不是,“亦未必人人歸附這般”。(16)可見,與傳統思孟學派、程朱道學所刻畫的舜之抽像分歧,張謇凸起舜之耕耘、捕魚、制陶、營商等農工商事業。前者更為強調舜作為年夜逆子的面向,而在張謇筆下,舜的抽像則是實業政治家。
在張謇看來,中國現代的圣人并非宋儒所論之抽像。他指出:“中國講哲學之最古者,莫如《易經》,其次則《禮記》亦有所發明。《易》《禮》講圣字,圣即無所欠亨之謂,宋儒解釋拘謹,掉其本義”。(17)可見,與宋儒著重從內圣德性的角度描寫圣人分歧,張謇對于現代圣人的刻畫側重在“平水土,教稼穡”。他指出:“中國古圣人之功,莫年夜于平水土,教稼包養穡”,並且“必水土平而后稼穡興,必稼穡興而后衣食足”。(18)
而就《論語》中樊遲之問稼問圃,張謇也給出一個新穎的解讀。起首,他指出,樊遲所問并非“農之學”,即不是農業知識,而是“學治農業”,對此,孔子天然承認在從事實際農業方面其不如農圃。因為“業非素習不克不及為”,孔子未嘗學習農圃之業,是以不如老農,不如老圃。可見,孔子之言“非欺人之言,亦無疾怒之意”。而所謂農圃為君子之事,張謇認為“君子對年夜人言之”,就如現在所言“國民對當局”,有老農、老圃在,士年夜夫天然不用俱為老農、老圃,但這并不是說“全國不須稼”。假如真的不須稼穡,就能成績禮、義、信之全國,那么詩書所載,盡可以刪除,為什么還要“留豳之詩”?並且現代農平易近,也不是一點學問沒有,如《周禮》“骍剛用牛,赤緹用羊”等“定物地土化者”這般詳細,再如《詩·年夜雅》“黍稷重稑,禾麻菽麥”等“言農種農具者”也這般詳備。(19)
于是,張謇批評“今使人學缺乏以治平生,而侈談年夜用,疏矣”,提出“服田力穡,身不成為惰平易近;談道讀書,志必須為名世”,並且稼穡與讀書“本是貫通”。他認為樊遲也不是君子,其意圖是“用稼于世”,倡導“尚德而慨躬稼之勞”;(20)而孔子對樊遲的答覆是從“農之政”角度立言,認為“政蓋尤有其年夜本”,此年夜本即是“禮義信”。具體而言,張謇認為,“上好禮義信,包養網價格則與平易近相見以誠,相浹以分,有以立乎商政、農政之先”,假如是沒有禮義信的君主,而言互市、勸農,則農平易近又若何能夠勤業樂群?(21)
綜上而言,在農工商本末關系問題上,張謇對中國“尊士卑商,重義輕利”的傳統思惟是持批評態度的,認為此說“饜乎人心,千百年來,凡百營業,聽其自生自滅,從未有倡導而保全之者”。此說在閉關鎖國的時代猶可行,但“處廿世紀商戰劇烈時代”,那必定是“在天演裁減之列”。由此,他倡導國家設立商部,平易近間成立商會。(22)“中國之貧,全在各種實業未盡興辦,如在興辦之后,吾國何至于貧?”(23)清末平易近初,由批評傳統的重農抑商之見到尋求富強、創辦各種實業漸成潮水,張謇無疑是此中的代表者。他自言:“余從事于實業一途已閱半世,今則愈知欲富強吾國,舍實業無由也”,(24)自稱“半生精神耗于實業”,(25)平生創辦了數十家企業。
“以實業輔助教導,以教導改進實業”
就傳統的義利之辨而言,張謇將其限制在為官領域,他指出:“居官,安有致富之理?”現代雖有為貧而仕之說,但也只是從事頗為高等的職位,如“抱關擊柝”之類;並且“自一命以上,皆不當皇皇然謀財利”。可見,張謇認為為官與謀財是不成兼備的,特別是官階年夜的更不應該謀求個人財利。“據正義言之”,皇皇以謀財利為目標的,“惟有實業罷了”。(26)
需求說明的是,張謇之所以創辦這么多企業,其目標并不是為了謀個人之私利。他觀察到當時企業家一經規模初成,便尋求個人享用,以致于五六年或三四年便虧損倒閉,而“股東之本息,悉付之無何有之鄉”,是以他強調“知勤懇節儉任勞耐苦諸美德,為勝利之不貳法門”。(27)
儒家尊師重教的傳統在張謇身上獲得繼承和發展。據張謇自述,清末立憲時,由于“視察社會水平”相往甚遠,于是不得不“兼留意于教導”。當時正值“紗廠營業日上,商承股東并竭私進,一意擴張小學,灌輸國民需要之智識,與各實業分道并進,漸推漸廣以迄于今”。他的志愿“不在專為股東營余利”,而在于“欲股東斥其余利之所積若干成,建設公同事業,為一國立些模范”。(28)因為“處智識競爭時代,平易近而愚,固缺乏言競爭,與語自治亦不成得”,而“不克不及自治,則亂之本”,后果必是“年夜可斃國,小亦斃鄉”。是以,張謇頗重“教導普及”。(29)他自稱“一介冷儒”,之所以興辦實業,是“行吾所志”,而其志向即是如山東武訓那樣振興教導。張謇稱贊道,武訓以一乞丐,一無一切,卻“一意振興教導,日積所乞之錢,竟能集成巨資,創立學塾數所”,此舉可令“真士年夜夫對之而無愧色者也”。(30)
在張謇看來,“實業、教導二事,有至密至親之關系”。(31)起首,“實業為教導之母”,因為“教導必資于經費,經費惟取諸實業”。(32)其次,教導也不克不及脫離實業,張謇倡導“寓農工商于教導”。(33)如在樹立紡織學校時,張謇即解釋了此舉的目標:“工廠地點,設紡織專校,養成將來任事之才,工廠可容人見習,為甫營此業者,養成實事求是之助。”(34)關于實業與教導的關系,他指出:“歐美人精研化學、機械學,而科學益以發明。其主一工廠之事也,則又必科學專家,而富有經驗者,故能以工業發揮農產,而年夜張商戰”,這就是“工業之發達,工學終效之征也”。當然“工學之構成,亦工業歷試之績”。(35)由此,他倡導“以實業輔助教導,以教導改進實業。實業之所至,即教導之所至”,(36)并寄看本日之學生“勉為有體有效之學,以副國家維新、選拔真才之意圖”。(37)
張謇所說的“教導普及”不僅指專門的實業學校,其教導藍圖是完全的,包含“普及教導、師范教導、實業教導、高級教導、武備教導”。(38)他也重視儒包養家經典教導,只是依照現代學科分類對其做了具體區分,認為《周易》《禮記》《論語》《孟子》當“哲學、教導學”,《尚書》“當歷史、地輿學”,《詩經》當“音樂、動植物學”,《年齡》三傳“當法令、交際學”,《周禮》當“政治、經濟、農工學”,《儀禮》《孝經》當“修身、倫理學”,《爾雅》當“國文學”,都是“專科而長于幻想者”,此類專科須在“高級學校始得有之”。(39包養)
“貧富相資,治安相共”
張謇不僅興辦實業,創辦各類學校,也積極投身處所公益事業。他指出:“舉事必先智,啟平易近智必由教導。而教導非空言所能達,乃先實業。實業、教導既相資相成,乃及慈悲,乃及公益。”(40)這是說,“既受教導,則宜有處所觀念,對于處所公益、慈悲、路況、水利諸要端,宜知其所以然,而愛護之擴充之,此受教導者應盡之責任”。(41)可見,張謇也如傳統士人,有極強的社會責任感和家國擔當意識。他指出:“須是將全國一家、中國一人、平易近吾同胞、物吾與也之事理,人人胸中各自行處理會;須是將先知覺后知、先覺覺后覺之責任,人人肩上各自擔起。肯理會,肯擔任,天然不憚煩瑣,不逞意氣,成己成物,一以貫之。”(42)關于慈悲,張謇一向秉承“蓋有實業處所,即應有慈悲事業”(43)的信心。
就創辦養老院而言,張謇自言既不是“科學者謂積陰功”,也不是“沽名者謂博虛譽”,而是基于“本身安樂,便想人家困苦,雖個人氣力無限,不克不及普濟,然救得一人,總覺得心安一點”。(44)這無疑體現了儒家所強調的惻隱之心。張包養網謇還關注戲劇等淺顯教導,認為“教導既求及于通俗社會,而通俗社會之人,職務余閑求消遣娛樂之地,多以劇場為趨的”,即“劇場實善惡觀感之一動機”。(45)此外,他還關心水利,對江蘇境內的淮河、沂泗、運河等管理頗為關注,認為“我中華號稱農國。水利者,農事之基”。(46)1916年,張謇自稱從事處所教導公益慈悲之事十余年,育嬰、養老先后建堂、立院,念“天之生人,最貧包養網苦可閔者莫如殘疾”,更設立殘廢院、盲啞學校。(47)
就資本與勞工或許貧富關系而言,張謇對當時中國資本家的目光短淺頗為不滿,認為其“目光尚未能辨科學之足以改進其事業”,只歡迎“人能包其事業賺錢”,而張謇認為欲賺錢必須仰仗“科學之高深,而須能用科學方式,研討社會心思,量度社會經濟,以為發展之標準”。(48)他也指出,本身在辦實業過程中感觸感染到“資本家種種之勢利”,幾于罄竹難書,(49)但并不克不及就此呼吁撤消銀行、股東等現代經濟治理運行機構。張謇以股份制情勢運營年夜生紗廠、鹽墾公司等。他對“鏟除資產階包養網級”等言行頗多批評:“凡百事業,動須資本;人之生涯,全在勤勞”,(50)並且“處所教導無已止之時,而個人擔負有衰歇之日”,是以“非籌資產不克不及耐久”。(51)
就勞工與資本關系而言,張謇認可孫中山所說的“勞工、資本家好處在調和之說”,并以他個人經驗,認為假如只抱定“志愿而不得資本家之輔助”,那么“二三十年來無一事可成,安有處所教導、慈悲可說?”是以,張謇一方面認為“無資本家則勞力且無可謀生”,另一方面指出“無勞力人,資本家亦無可得利”,是以他盼望“貧富相資,治安相共”;“從無益貧平易近著想始”,也必須“先使資本家安心投資始”。(52)這是說,如真為貧平易近考慮,那么“當為之廣設生計,若農之類,工之類,商之類,勞心之類,勞力之類,使有耳、有目、有手、有足之人,皆有所效以資其生;無耳、無目、無手、無足之人,亦有所安以恤其苦”,而“此資生恤苦之計”,都“賴資本為之”。(53)
恰是基于“貧富相資,治安相共”的觀念,張謇高度贊賞孫中山三平易近主義中“平易近生為要”的觀念,因為“唐虞三代皆君相為之擘畫,而周特加詳,其見于《周禮·地官》年夜司徒之職”以及“地盤之圖,土會、土宜、土均之法”均是平易近生之事;並且“于貧富豐兇之際,尤請安”,好比“保息六,三曰振窮,四曰恤貧,六曰安富;本俗六,五曰聯伴侶。正月布教,五家為比,使之相保”等。(54)可見,其所以興實業、辦教導,其內心之志向即是恢復三代井田學校之制,其在南通所作實業和教導,恰是“見圣人經訓之不我欺”。是以,張謇認為《周禮》一書“調劑貧富之方式,粲然具備”,雖非社會主義,“頗足以泯除社會上之不服等”。(55)
“立人之道,以義以仁”
正如張孝若所說:“我父是讀書人,對于儒道的立論,認為非常的偉年夜高深,經孔子的推演,筑定了很堅固的基礎,成了有系統的學理。他的偉年夜,是萬事萬物的道理,無所不包,無所不及,所謂‘日月經天,江河行地’,總逃不出他的范圍。”(56)可以說,張謇平生對孔子、儒家的“仁義之道”是非常尊奉的。張謇認為孔子本“無宗教性質”,與包養網 花園釋教、道教為上等人說法“清凈寂滅而掉之于空”以及耶教、回教為劣等人說法“洗禮跪拜而掉之于固”均分歧,孔子取“中庸主義,不偏不易,純為人性”,是“所謂日月經天,江河行地”,原無須憑借“國教而始重”。假如必以孔子為教主,則是“與佛道耶回爭無謂之權,反覺小視孔子”。但針對“自國體改造起,品德凌夷,綱紀廢墜,士年夜夫寡廉鮮恥,惟以利祿膺心,一切經書,不復觀看,而詐偽詭譎之惡習,因是充塞于宇宙”的狀況,他又極為痛心,而主張尊孔設會,呼吁“小學校即宜加授四書”,以使“兒童時代,即知崇仰孔道”。他發起尊孔會的意圖就是“欲人人知人性之地點,而為有感性之人類”,具體就是“昌明孔學,宜就子臣弟友、忠信篤敬八字做起”,即“子為孝親,臣為衛國,弟為敬長,友為愛人,此屬于分際也;忠則不貳,信則不欺,篤則不妄,敬則不偷,此屬于行為也”。“人能明分際而謹行為,斯盡人性”,而“人性盡而后可以進圣賢之域”,這就是孔子“一身得力處”。(57)
對張謇來說,“立人之道,以義以仁”無疑是其秉持的人生觀、價值觀。(58)因為他同樣認可傳統儒者關于人之為人的規定,即認為“仁”是人之為人的基礎規定。張謇指出:“人為三才之一,而萬物之靈必具人之心而人乃成。人之心,仁是也。原一己之仁而施及人人,是之謂人之仁。”(59)可見“儒者立品年夜本,曰智仁勇”(60)無疑是包養張謇秉持的立品處世之道。他指出,所謂“儒之言”則“衣衣食食、居居處處、夫夫婦婦、父父子子、兄兄弟弟、朋伴侶友、君君臣臣,范以禮而安于常,事至平庸而理極精深”,即“圣人之道則中焉”,而“中即事以為權,非執一以馭事”。(61)
張謇指出:“圣賢經綸之業,無不從性分而來”,對君臣父子夫婦之“止仁止敬止孝止慈”之說頗為確定,認為此是“合君臣父子而盡所為,止善之義見矣”。(62)可以說,其所以興辦實業、振興教導、從事公益也是從“性分”中來,正如杜恂誠所言,“年夜生紗廠和南通逐項事業的創辦人張謇,是中國近代史上一個很是著名的人物”,作為中國歷史上最后一個科舉狀元,此后投身于實業,“在價值取向方面有其內在的邏輯性”。(63)包養
在興實業與辦教導的過程中,張謇極為重視品德與學術。他認為中國商業之所以一蹶不振,“可一言以蔽之曰不學無術”,并反思現代中國“取賤商主義”,而近年來雖然“漸漸崇尚實業”,但商界中“受教導者實少”,是以他組織了商業學校。此中就銀行業而言,張謇認為“尤宜重視學術”,因為“銀行事業,掉之毫厘,差以千里”,所以“學術不成不精”,而“品德尤不成不講”。對以前中國商人之品德,“素不講求,信譽墮落”的狀況持批評態度。(64)可見,張謇頗為重視商業與品德的關系,他指出:“商業無品德,則社會不克不及信譽,雖有知識、技巧,無所用之”。“知識、技巧與品德相輔,必技巧、知識、品德三者全”,而后“商人之資格具”。此處所謂“品德”即是“自我求之”,即是請求諸生在學校養成品德之習慣,即“毋謊言,毋占廉價,毋徒取虛名,著著從實上做起”。(65)
張謇對“無品德之智識”也進行了批評,認為這無疑是“借寇兵齏盜糧”。也就是說,“無品德之智識”就好像把兵器借給賊兵,把糧食送給盜匪。1915年,張謇批評晚近興學之士“震驚于外人之物質文明,以為富強之基包養網排名礎皆在于是,而不悟彼之所以立國之本,用是品德一方”。假如棄置品德勿講,只會形成“青年墮落,成材鮮睹,而浮夸之習,轉以加甚”。是以,他倡導“待己,則以奮勉篤實為歸;待人,則以仁平易近愛物為志”。(66)他對學校教導中“修身”一項頗為重視,盼望學生“既受怙恃干凈之身,而仍以干凈之身包養網還諸怙恃”,指出:“對人寬,是之謂恕”,而修身之道“固多端”,不說謊不騙人便是一種。(67)
對于士商關系,張謇認為:“商無士行者,駔儈數也。士不治生者,世年夜蠹也”,唯有“嫻于商而士其行者,如是曰商,其殆庶也”。(68)認可士商互通。簡言之,張謇等待的是“為農者必蘄為良農,為工者必蘄為良工,為商者必蘄為良商”。(69)一個“良”字規定了農、工、商皆值得往從事,且無論從事哪個行業都應該做好。這無疑是包養對傳統耕讀社會的更換新的資料,即把傳統的關于儒學與農耕社會生涯的融洽關聯擴展為儒學與農、工、商諸種社會經濟生涯的相容并處。
結語
2018年,資中筠指出:“中國在超過一個半世紀艱苦摸索的現代化途徑上,曾經出現過一大量實業家,對平易近族振興、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功不成沒,卻不年夜進進當代人的視野”。1927年以前實業家的代表人物是張謇,張謇之后有榮德生及榮氏家族(棉紡、面粉)、穆藕初(紡織)等,並且當時社會“中產階層不僅是在經濟實力上,更主要是文明意義上,重要由實業家和知識精英組成。他們承載了中西交匯的文明,年夜多數既繼承了傳統‘士’的特點,又是‘海歸’,一路撐起了當時代表現代化的社會價值觀”。(70)恰是這批實業家推動了近代中國舊式工業、平易近族資本主義的興起與發展,但當下學界對這批實業家關注未幾。關于這批實業家的研討不應僅限于探討企業治理軌制、企業文明、經營運作等問題,(71)也應關注其“文明意義”,因為在他們身上體現了傳統與東方文明的融會,即此中“儒學與東方文明的融會也許是最為常見的”。(72)
注釋
(1)相關論述可參見杜維明《超出啟蒙心態》,雷洪德、張珉譯,《哲學譯叢》2001年第2期;高瑞泉《論后啟蒙時代的儒學復興》,《杭州師范年夜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4期。
(2)對“自覺信古”的批評,可參見裘錫圭、曹峰《“古史辨”派、“二重證據法”及其相關問題——裘錫圭師長教師訪談錄》,《文史哲》2007年第4期。
(3)商人和實業家的區別,在于前者“做買賣”,不從事生產,而后者重視興辦、經營工商業,對應的英文翻譯分別是businessman與industrialist。關于這兩者的區別,張謇明確“實業”即是“西人賅農工商之名”,批評當時人關于“國外以商務立國”的觀點,認為這是“外相之論”,指出國外富平易近強國之本“實在于工”。參見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1,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22頁。
(4)相關研討可參見徐永斌《明清江南文士治生研討》,中華書局,2019年;茍東峰《名教與名學:儒家價值幻想的實踐機制研討》第11章,商務印書館,2023年。
(5)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8,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989、990、993、994頁。1891年,張謇作《周易音訓句讀》高低兩卷,辨析《周易》經傳的讀音斷句之義,可見其經學修養之深摯。
(6)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14頁。
(7)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255頁。
(8)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514頁。
(9)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1,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27頁。
(10)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26頁。
(11)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6,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359頁。
(12)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183頁。
(13)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67頁。
(14)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6,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301頁。
(15)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6,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535頁。
(16)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82頁。
(17)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462頁。
(18)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539頁。
(19)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6,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353—354頁。
(20)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6,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25頁。
(21)李包養網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6,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359頁。
(22)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178頁。
(23)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262頁。
(24)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331頁。
(25)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257頁。
(26)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186頁。
(27)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186頁。
(28)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255頁。
(29)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240頁。
(30)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187頁。
(31)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70頁。
(32)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579頁。
(33)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184頁。
(34)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445頁。
(35)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330頁。
(36)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615頁。
(37)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6,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307頁。
(38)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188頁。
(39)李明勛、包養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6,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294—295頁。
(40)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5,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198頁。
(41)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包養《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501頁。
(42)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70頁。
(43)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508頁。
(44)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508頁。
(45)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444頁。
(46)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455頁。
(47)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包養網社,2012年,第339—341頁。
(48)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513—514頁。
(49)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包養網,第597—598頁。
(50)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608頁。
(51)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623頁。
(52)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461—462頁。
(包養53)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633頁。
(54)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623頁。
(55)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626頁。
(56)張孝若:《南通張季直師長教師傳記附年譜的睛》,中華書局,1930年,第313頁。
(57)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包養出書社,2012年,第397頁。
(58)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6,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410頁。
(59)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6,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524—525頁。
(60)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6,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540頁。
(61)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6,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557頁。
(62)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6,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17—18頁。
(63)杜恂誠:《中國傳統倫理與近代資本主義——兼評韋伯〈中國的宗教〉》,上海社會科學院出書社,1993年,第106頁。
(64)李明勛、尤世包養平台推薦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277—278頁。
(65)李明勛、尤世瑋包養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195頁。
(66)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333頁。
(67)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329頁。
(68)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6,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495頁。
(69)李明勛、尤世瑋主編:《張謇選集》4,上海辭書出書社,2012年,第554頁。
(70)資中筠:《二十世紀上半葉的實業家們》,《中國中小企業》2018年第6期。
(71)對此問題的剖析和反思,可參見李玉《中國近代企業史概述》,《史學學刊》2004年第4期。
(72)杜恂誠:《中國傳統倫理與近代資本主義——兼評韋伯〈中國的宗教〉》,上海社會科學院出書社,1993年,第165頁。